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(ITC),主要的工作是執行美國現行關稅法337條,排除侵害美國智慧財產權(包含專利、商 標、著作權等)之商品。
過去國內的廠商因為規模較小,所以不太需要理會ITC在做什麼,不過因為台灣的廠商在美國市場逐漸佔有一席之地後,麻煩也隨之上身。所謂樹大招風,就是這麼一回事。
在美國,當外國商品進入時,可能會遇到美國廠商持專利權阻礙產品入口,美國廠商可能透過ITC或是聯邦地方法院(Federal District Court)提出專利侵權訴訟。這兩個法院都有權發出禁制令,禁止商品入口。
有些美國廠商會以禁制令迫使國外廠商支付權利金,當然也有透過禁制令直接排除對手進入市場的可能。
訴訟大都不是好事,不過好像人會生病,有時候一場大病過後,有人一病不起,但也有人在與疾病的對抗過程中,獲得抗體,再也不懼怕相同的病症。訴訟也是如此,不需要過度慌張,但切記不要延誤就醫。
到ITC參訪,進入那棟在DC起來並不起眼的房子,但戒備森嚴,全身檢查是免不了的,還要壓護照。進入後,就是一個小法庭,坐在裡面,空調溫度調的低,現場的氣氛更低。
法庭,就是戰場,不總是代表正義,是現代商場上的必爭之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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